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书下来后送监狱的时间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判决生效时间判决书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上诉期判决书下来后,会有一段时间的上诉期,上诉期满后,判决才正式生效。如果被告人不上诉,判决在十天
去自首时,建议携带以下物品:身份证:用于证明个人身份,是自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换洗的衣服:根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可以准备一些换洗的衣服,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此外,虽然有些资料提到可以带家属送来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但这并不是必须的,最终是否允许需要看看守所的具体规定。现
律师与当事人的会见时间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案件阶段侦查阶段:律师每次会见的时间大约在半小时左右,且需要看守所查验相关手续。审查起诉阶段和审理阶段:律师无需批准即可会见,次数不受限制,但需遵守看守所的作息时间。案件类型对于一般案件,律师可以不受限制地会见当事人,具体会见时间和次数由律师根据案件情况
看守所的下班时间如下:早上下班时间:12:00。下午下班时间:17:30。因此,看守所的下班时间为 早上8:00至中午12:00,下午14:30至17:30。此外,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
醉驾的服刑地点主要取决于判决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即在判决地附近的看守所服刑。拘役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可以在看守所、拘役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具体服刑地点的选择通常由法律和司法机构负责,会考虑罪犯的居住地、判决地、刑期长度、刑种等因素。在某些情
拘留的执行地点主要取决于拘留的类型: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在 拘留所进行的。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用于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在 看守所进行的。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总结:行政拘留在拘留所执行。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执行。因此,拘留的执行地点主
开庭到监狱的原因主要与被告人的羁押状态有关。以下是详细解释: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当被告人被判处实刑或正在服刑时,法院通常会在看守所进行庭审。这是因为被告人已经在羁押状态,无需再次从看守所提押到法院。节省时间和资源在监狱开庭可以节省押运被告人的时间和资源。对于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法院在开庭后通常会将他们
上海拘役的执行地点为 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具体执行地点可能是拘役所、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者主要进行以下活动:接受法律、道德、文化等教育看守所会组织被拘留者进行法律、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被拘留者进行适当的劳动,这有助于
南宁市的拘留所包括以下几个: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位于兴宁区昆仑大道163号,联系电话为0771-5661173。南宁市第二看守所:位于青秀区茅桥路7号,联系电话为0771-4911151。南宁市第三看守所:位于邕宁区汉林街133号,联系电话未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看守所:位于良庆区金象大道110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