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用工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全时工作。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工地工作,并由工地支付劳务费用。
劳动者在工地从事非全日制工作,通常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劳动者与工地签订非正式的劳务合同,提供临时性工作,通常不享有全日制员工的福利待遇。
工地内部组建劳务队,由正式员工担任队长,招聘录用劳务人员,工资薪金由工地直接发放。
工地将部分劳务工作分包给个人,个人自行组织生产劳动并提供劳务。
以上用工形式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