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该合同在成立时,房屋尚未建成,因此带有“预售”字样,但并非预约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买卖双方和预售商品房的基本信息;
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违约责任等。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议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