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 没有正本和副本之分。产权证如果产权人为一人,那只有一本,如果为夫妻二人共有,有产权证就是两本,但这两本产权证并不分什么正副本,只是每本有一个人的名字,然后有共有人的信息。
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它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凭证,拥有不可替代的法律效力。在实际操作中,房产证正本用于办理房屋交易、抵押、变更等手续时,具有法律效力,而副本通常作为相关证明或档案保存所用,无法独立承担起明确房产权属身份的重任。
因此,在理解房产证副本时,应注意它并非一个独立的、具有与正本相同法律效力的证件,而是正本的复制件,用于辅助证明或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