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变更指的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删减的法律行为。这种变更是基于原合同的派生,旨在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变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变更后的内容取代原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协议与原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能的原因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条件变化、劳动者健康或能力变化、客观情况变化等。
变更劳动合同有助于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适应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