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贩毒是指 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贩毒行为。根据新刑法的规定,贩卖毒品罪的认定标准之一是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对于多次贩毒的认定,可以根据调查取证,从对方贩毒行为或者交易的次数来进行认定,另外对于每次交易的毒品数量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并根据总额来进行量刑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多次贩毒的量刑会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无论贩卖多少次毒品,在我国都是属于重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因此,多次贩毒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建议相关当事人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并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