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原则上动产质押不需要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需要抵押贷款,建议办理动产质押登记。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这些财产的抵押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否则担保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建议:
对于需要对抗第三人的质押,如动产质押、股份质押、基金和证券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建议办理登记。
对于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财产抵押,虽然法律规定必须登记,但实际操作中也可以选择自愿登记,以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
应收账款质押需要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登记,以确保质权的有效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