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 6个月。具体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此外,虽然存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期限可以长达1年,但这并不改变传统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规定。
综上所述,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期限最长均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