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临聘人员的产假通常为 98天,这是基本的产假时长规定。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虽然临聘人员与正式职工在身份上有所不同,但在产假权益方面也应受到保障,因此彭山临聘人员的产假时长应参照正式职工的标准,即98天。此外,部分地区可能会对符合条件的临聘人员提供额外的奖励假,具体时长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