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需要填写和准备的资料包括:
现役军人需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作为归档材料。
政治机关向申请对象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寄发,用于审查申请对象的婚姻状况。
由女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需要提供女方的户籍证明。
男方需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男方需出示有效的士兵证。
需要提供双方婚前体检的合格证明。
由申请结婚的党员所在支部出具相关证明。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如离过婚,需提供离婚证及一审判决书并出具已生效的证明书。
如丧偶,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双方合影的彩色照片4张。
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需出具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件,以确保顺利完成军婚的登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