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这种合同形式在商业活动中非常常见,如保险合同、电信服务合同等,其优点在于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然而,制式合同也存在一定风险,如可能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拟定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制式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拟定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这些条款可能会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