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约补偿保障主要涉及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条件而员工不同意续签。
建议
用人单位在考虑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提高或降低合同条件,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前也应当仔细评估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对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以决定是否续签。
通过以上规定,续约补偿保障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劳动者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