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的事项通常包括:
需要上级机关指示、批准或批转的具体问题及事情。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决定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
需要上级党组织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
如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立法事项、重大项目推进等,需要上级党组织指导和决策。
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口径,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
出台重大创新举措时,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的情况。
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
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
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需要上级党组织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
如有需要,还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其他具体事项进行指导或批准。
在撰写请示时,应坚持一事一文,避免多头请示,不可越级请示,并且不得将请示和报告混用。语气应平实恳切,请求部分通常以“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或“以上请示,请批复”作为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