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它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全面管理,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都不具备独立性,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由总公司管理,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简而言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并且必须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