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车祸认定书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自行协商通常适用于小额案件或简易案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也没有其他违规驾驶行为(例如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
自行协商可以包括“互碰自赔”的部分,即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
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
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对责任认定无异议,但调解不成功或调解书生效后未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予以解决。
建议
及时申请复核: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异议,应尽快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积极调解: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请求交警进行调解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并且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保留证据:在处理过程中,应妥善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单据等,以便在调解或诉讼中使用。
咨询专业律师:如果自行协商或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