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羁押期间,被拘留人员通常需要参与以下活动:
看守所可能会组织被拘留人员进行适当的手工劳动,如制作手工艺品等,以促进思想改造和增强体质。
被拘留人员需要参与监室内的卫生工作,如刷厕所、洗碗、拖地板、铺被子和擦床板等,以保持监室清洁。
被拘留人员需接受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看守所可能会安排适当的文体活动,以活跃被拘留人员的生活。
被拘留人员需要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定,包括作息时间、行为准则等。
通过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等方式,被拘留人员可以了解当前的时事和政策。
对于有需要的人员,拘留所可能会提供心理矫治服务。
看守所可能会动员被拘留人员的亲友进行规劝,帮助其改过自新。
有时会选择表现良好的被拘留人员或已释放的人员来分享经验,起到激励作用。
这些活动的安排旨在保障被拘留人员的身心健康,同时促进其社会适应能力和法制观念的提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活动内容和安排可能会根据各个看守所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