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双方当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 近期两寸半身免冠合照三张(可在登记处现场拍摄,也可以提前准备,需露出眉毛和耳朵);
4.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 若是离婚人士,需携带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生效的离婚证明;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再婚者可能需要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等。
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且符合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