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折算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的300%的工资报酬。
这部分工资报酬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职工工作时间折算应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月工资为8000元,未休年休假天数为2天,则:
1. 日工资收入 = 8000元 ÷ 21.75天 ≈ 369.42元
2.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369.42元 × 2天 × 300% = 2216.52元
因此,该职工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应为2216.52元。
建议
用人单位在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时,应严格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关注合同中关于年休假的约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对年休假折算工资的计算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