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济是指 国家机关在法定条件下对受行政活动侵害的私人合法权益所进行的法的救济。这一定义体现了行政救济的权威性和法定性,即只有在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对私人合法权益进行救济。行政救济的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这些途径具有强制性效力,旨在纠正、制止或矫正行政侵权行为,使受损害的公民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
行政救济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和救济,如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还包括司法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如行政诉讼。这些救济方式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行政救济体系,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行政救济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机制,它通过法定程序对行政侵权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