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的管辖法院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
1. 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3. 劳动争议仲裁方面,通常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些规定体现了地域管辖原则和级别管辖原则,确保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和适当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