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保险,也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其主要目的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或残疾时,为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提供经济保障。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通常包括:死亡给付: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当损失额在规定数额之内时,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额度。免赔额的存在有以下几个目的:减少小额索赔的发生频率:免赔额可以消除许多小额索赔,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行政成本,并可能有助于降低整体保险费率。鼓励被保险人共同参与风险管理:免赔
全保险通常指的是包含多种险种的全面保险,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广泛且深入的风险保障。具体来说,全保险可能包括以下险种:交强险: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用于赔偿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车损险:赔偿车辆因碰撞、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车主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
海洋险,也称为海上保险,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协商,对船舶、货物及其他海上标的所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约定,被保险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承诺一旦上述风险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并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人将按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商务活动。海上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旨在减轻因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
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是一种 商业保险行为,其基本概念是:在民事诉讼中,被保险人为了确保可能获得的胜诉权益,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为此,被保险人需要根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发生错误,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并且这一损失经过法院生效判决确认,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
意外伤害事故通常指的是:1. 外来因素造成的:事故是由被保险人身体外部的因素引起的,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2. 突发:事故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突然发生的,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3. 非本意:事故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也非其本意,例如飞机坠毁等。4. 非疾病:事故不是
意外伤害身故指的是一个人因为遭受了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并最终丧失生命的情况。简单来说,意外伤害身故通常是由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这些事故是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料,并且与个人的疾病无关。意外性:事件是突然发生的,不是由被保险人的本意或预期行为导致的。非疾病性:死
保障金额,也称为保险金额或保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它是计算保险费的主要依据,并且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额来计算赔偿,但赔偿金额不会超过这个限额。定义:保障金额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承诺的最高赔偿金额。计算基础:保额通常由投保人和保险公
人寿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类型,主要提供身故或生存时的经济保障。根据保障期限和给付条件的不同,人寿保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定期寿险: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内死亡时,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保险期间内未发生死亡,则保险金不支付,保险费也不退还。终身寿险:保险期限从合同生效
合伙人保险,也被称为“股东互保”,是企业中股东之间相互提供保险的一种做法。它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可以帮助企业及其股东降低因意外、疾病或其他不可预测事件带来的经济风险。在合伙人保险中,关键概念是“可保利益”,它指的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之间必须存在法律规定的、经济上可度量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