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暂住证有效期为 一年,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计算。如果持有人需要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如果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会中止。居住证到期后,需要及时续签,否则居住证会失效,需要办理新证。建议:居住证
办理暂住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具体数量依据当地规定而定);3. 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等;4.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健康体检证明等。办理流程一般如下:前往居住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以上条件,确定是否需要办理暂住证。
暂住证一般应该在 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了解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