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居民是指 居住在本国的公民、暂居外国的本国公民和长期居住在本国但未加入本国国籍的居民。这个定义与常住人口类似,指的是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通常指半年以上)的人口。具体包括以下几类:居住在本国的公民:这是常住居民的主要组成部分,无论其居住时间长短。暂居外国的本国公民:这类公民虽然暂时居住在
暂住户籍,也称为 临时户口,是指公民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居住一段时间后,需要办理的临时性户口登记。这种户口不涉及法律地位和居住权的确认,主要用于统计人口和管理,并在法律上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具体办理暂住户籍的流程通常包括:1.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