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是一个广泛而深刻的概念,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定义和分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定义和观点:
知识包括我们对于被意识对象本身的了解,如知觉、印象、表象、经验、概念、理解、描述等。
《辞海》将知识解释为人类认识的成果或结晶,包括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
哲学家金岳霖在《知识论》中指出,知识是我们所能思议的一片有结构的或有系统的真命题。
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认为,知识是对思想或事实的一套有系统的阐述所提出的合理判断或经济性结果。
知识也是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包括人类自身)的成果,包括事实、信息的描述或在教育和实践中获得的技能。
牛津–韦氏大辞典定义知识为一种被知道的状态或事实,是被人类理解、发现或学习的总和,是从经验而来的加总。
OECD将知识分为四种:事实知识(Know-what)、原理知识(Know-why)、技能知识(Know-how)和人际知识(Know-who)。
这些知识可以是显性的(Codified/Explicit Knowledge),即已经过编码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下来的知识,也可以是隐性的(Tacit Knowledge),即非系统阐述、非结构化、非编码化的知识。
知识具有七个特性:不可替代性、不可相加性、不可逆性、非磨损性、不可分性、可共享性和无限增值性。
知识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核心因素,知识经济中,知识不仅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还是企业长期高速增长的基础。
知识可以通过文件、形象或其他精确的沟通过程来传授,但隐性知识的获得依赖于自身的体验和体悟。
企业开始将积累的知识视为一种资产,并开发知识管理计划和应用。
综合以上定义和分类,可以认为知识是人类通过实践、观察、学习和推理获得的关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认识和描述。知识不仅包括事实和信息的描述,还包括技能、态度、价值观和社会象征性产物。知识可以是显性的,也可以是隐性的,并且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传播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