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质押的证券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上市公司股票,包括通过场内和场外方式办理质押。
非上市公司股份的股票,在工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后也可用于质押。
限制转让的股票不能质押。
已经作为质押物的股票,在未解除质押的情况下不能再次质押。
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债券作为质押进行回购交易时,应办理质押登记。
汇票、支票、本票。
仓单、提单等。
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
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需要注意的是,被司法机关冻结的证券以及已经办理质押的证券不能再次办理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