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管对于店面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除非是名人题字或注册的商标用了繁体字,否则门头招牌必须要用简体字。
不得运用纯英文门头招牌,而须加注中文。
商业大街运营门店招牌亮化应尽量避免运用外打灯,要求选用霓虹灯、动感灯箱片、印制电路、光导纤维等光源等。
设置在主干道和首要次干道的运营门店招牌应当配备夜景光源,解决供电手续,并确保夜间亮化。
运营门店招牌高度不得超过1.5米,宽度视门面宽度而定,但不得超过建筑物两头墙面,厚度通常不得超过0.3米。
运营门店招牌底部距地上2米以上,顶端有必要低于二楼窗户底线50厘米,或与二楼凉台底部平齐。
城管对店铺门头有要求,门头是需要城管审批的。
审批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门店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核准字号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户外广告牌效果图、申请报告、产权证复印件等。
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执法人员应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建议:
摊贩和商户在设置门头招牌和进行店铺装修时,应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城管的相关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当行为引发社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