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受理的数额标准如下:
济南、青岛地区:争议金额在1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烟台、威海、潍坊、淄博地区:争议金额在7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日照、莱芜、东营、滨州地区: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山东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的案件,赔偿数额共计2.42亿元,个案最高赔偿数额3000万元,多个案件赔偿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
盗窃罪:立案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6000元以上的立案受理,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标的额在人民币47384元以下(含47384元)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及海事、海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这些标准适用于不同类别的案件和不同的地区,具体数额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