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三无食品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没收相关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并可依法吊销证照。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如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销售三无食品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措施。建议销售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售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