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特别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针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对其犯罪案件进行特殊处理,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法律帮助。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类犯罪,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达成和解协议争取从宽处罚甚至不起诉决定。
对于符合缺席审判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以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死亡后案件的处理问题。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的情况下,对其违法所得进行没收。
对于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依法强制其接受医疗,防止其再危害社会,同时保护其人身安全。
这些特别程序旨在保障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有效应对特殊情况和犯罪手段的变化。建议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充分了解和运用这些特别程序,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