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事项包括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安全事项:
不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不准班前、班中饮酒。
不准脱岗、睡岗。
不准开超速车。
不准随意进入要害部位。
不准擅自开动各种开关、阀门和设备。
不准穿戴不规范防护用品上岗。
不准在起吊物下行走或逗留。
不准在厂房内奔跑。
不准在厂内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前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不使用不合格工具。
开动设备前,必须与相关及周围人员联系(鸣铃示警等),做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不开动防护设施短缺或失效的设备。
检修、清扫、调整、润滑机械设备时,应停机、拉闸挂牌。必须在运行中调整的,要设专人监护,并有防止人体与运动部位接触的措施。
设备检修、清理后,应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证齐全有效。
发现安全故障或隐患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整改。
检修中拆除了安全栏杆、围墙等安全设施后,必须以临时措施代替,检修后按原设计修复或恢复。
对运转设备或车辆检修后,应由检修人员、操作人员共同认可,由操作人员试车。
员工严禁跨越皮带、托辊、机电的旋转的机械设备,禁止隔机传递工具,上、下传递工具时不许掷、抛。
对设备的转动部位加油时,须使用长嘴加油器。
吊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吊”。
超负荷不吊。
斜拉歪拽不吊。
吊物上站人不吊。
物体埋在地下不吊。
重量不清不吊。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的岗位,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岗位。
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复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部门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班组要进行周检或日巡检,操作人员开前必须做好设备检查,在确保设备、电器完好的情况下方可开机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加强用火管理,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挡隔离板,防止焊花四处迸溅而造成火灾。员工不得在库房、宿舍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设备检修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环节,尤其是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其在检修过程中更要注意防范发生爆炸事故。要根据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严格控制和消除可燃物、着火源,落实预防措施,保证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安全。要加强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落实动火作业各责任人的职责和防火防爆措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环境下违规动火作业。
企业设备检维修制度是否健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对巡检类型、巡检内容、巡检记录、巡检时间、巡检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报告、巡检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出明确规定;执行是否有完整记录。
企业相关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有无重大缺陷和隐患,是否进行定期保养维护。
企业设备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可靠。设备上的电气装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绝缘可靠。PE线是否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企业设备防护罩、盖、栏是否完备可靠,其安全距离、刚度、强度及稳定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企业设备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自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是否灵敏、准确;附属装置是否齐全。
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复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员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