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的固定和保存证据的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实物证据易损坏,如易腐烂的食品或新鲜水果。
电子证据易被删除或篡改,如网络侵权案件中的未经授权转载内容。
证人可能无法出庭作证,如年老体弱或有不可抗力因素。
物证可能被转移至境外,如跨国贸易纠纷中的货物。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或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刑事诉讼中,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措施有助于确保在诉讼过程中能够使用有效的证据,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