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是指 接收方出具的正式函件,用于证明某人或某物已被接收。它通常包含接收人的名字或接收单位的公章,作为已接收到某人或某物的凭证。接收函多用于事业单位或国家企业单位,在人事关系转移、物品接收等场合中具有重要证明作用。
具体来说,接收函有以下几种用途:
在计划经济时期,接收函是用于将拟调出人的全部人事关系(包括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团关系等)从一个单位调至另一个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的重要手续。
在物品交接过程中,接收方会出具接收函,以证明已接收到某物,并作为交接的凭证。
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接收函是办理就业报到证的重要依据,证明毕业生已被用人单位正式接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调档函和接收函都涉及人事关系的转移,但它们并不相同。调档函可能只是商调函,即初步同意调档但尚未最终确定接收,而接收函则是已经同意接收并确认接收的正式证明。
因此,在具体应用中,需要根据不同的场合和需求来区分使用调档函和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