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的缴纳时间如下:
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北京市社保缴纳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通常在每月的5号至25号期间向税务部门缴纳上月的社会保险费。
个人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每月的8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保费,可以选择自行缴费或批量扣款方式。批量扣款通常在每月的8日进行。
请注意,具体的缴费日期可能会根据当年的具体安排有所调整,建议以当地社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