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司主要需要缴纳两种税: 营利事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
类似于企业所得税,是在公司扣除成本等项后的盈余部分征收的税种。
新台币12万元以下免征,以上需缴纳17%的税。
是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因运输等因素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而征收的税种。
对于出口商品和国际客货运输事业等不征收增值税。
税率有5%—10%几档,其中1%和15%为特别税率。
此外,台湾企业在内地合法经营活动中,如果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需要依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判断征税对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确定税率: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可能适用优惠税率,分别为15%和10%、5%。
扣缴义务:如果台湾企业在内地没有常设机构,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税收协定:如果中国与台湾地区签署有税收协定,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税收协定的优惠税率。
台湾企业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台湾企业通常需要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而不是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台湾企业应当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确保遵守内地的税法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
总结:
台湾公司主要缴纳营利事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具体税率和申报方式需遵循台湾及内地的相关税法规定。在内地经营时,还需注意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事项。建议台湾企业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