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修路通常涉及以下部门:
如果投诉涉及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在修路过程中造成损坏或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可以向当地的建设部门进行投诉。建设部门会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因此,如果修路项目在城市范围内,可以向当地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公路的建设和管理由交通部门负责。具体来说,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则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如果修路项目涉及国道、省道等,可以向当地的交通部门投诉。
如果修路过程中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例如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清理垃圾,可以向当地的环保局进行投诉。
如果修路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例如施工单位未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灯等,可以向当地的城管局进行投诉。城管局会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
综上所述,公司修路可以联系 建设部门、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交通部门、 环保局或 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咨询。具体选择哪个部门,取决于投诉的内容和修路项目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