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 农村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这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使用权属于农民个人。
宅基地的用途主要包括:
1. 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由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2. 宅基地可自由流转:如果符合条件,农民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也就是将宅基地的使用权流转或转让出去。
3. 宅基地可永久退出:如果农民在城里买了房并打算在城里长时间定居下来的话,为了合理利用宅基地,可以选择自愿永久退出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要把自己所属的宅基地归还村集体,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农民。通过永久退出,农民可获得一笔有偿永久退出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并且每个家庭的农户仅有使用权,在未得到本集体农户的同意下,不能私自买卖、转让和继承,更不能改变土地的作用。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