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且无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这一规则旨在提高路口通行效率,保障直行车辆快速通过,同时确保转弯车辆安全地进入主干道。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警察的情况下,转弯车辆必须让直行车辆先行。
如果存在让行标志,直行车辆即使是在直行状态下进入交叉路口,也应当让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在同时驶向路口的情况下,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因为左侧车辆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车辆,右侧车辆处于视野劣势。
在有交通标志或标线控制的路口,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在某些特殊道路上,直行车辆和转弯车辆之间可能存在交叉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转弯车辆先行。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