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新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应当 交回公安机关或进行注销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领取新证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将原证交回公安机关。这样可以确保旧证不再流通,减少被他人冒用的风险。
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立即交回原证,应当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被盗用。一旦发现旧证遗失或被盗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对于已经交回或遗失的旧证,公安机关会进行注销处理,以确保身份证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从技术角度讲,旧身份证在补办新证后仍然可能有效,但法律规定领取新身份证时须交回原证,旧证应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换新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应当交回公安机关或进行注销处理,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身份证管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