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逗留签注(D签)是指国家机关发给那些经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的一种签注。逗留签注为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持逗留签注的人可以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返内地和香港。
办理逗留签注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身份证原件
学生签证或港澳通行证
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逗留签注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但可以根据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的批准期限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持有香港的学生签证,如果未办理相应的逗留签注,也无法从大陆海关出境前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