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两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此外,如果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
因此,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可以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之一,但具体离婚还需要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来完成,并且需要满足其他相关法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