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主观臆断,并且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但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都不应立案。
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如果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即使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综上所述,公安立案的条件主要包括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属于自己管辖。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公安机关才能依法立案并进行后续的刑事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