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房产的要求因情况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者年龄需在30岁及以上。
申请家庭需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条件,且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不能有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对购房者没有特殊条件要求,只需支付房款即可。
需要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收入证明,征信记录要良好,具备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贷款的年限加现有年龄不得超过规定年龄。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支付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款。
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的社保或税单。
外地户口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住宅。
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购房者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户籍。
申请人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一定年限。
满足当地政策的规定,如限购城市需在当地缴纳两年社保。
被委托购房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
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原购房合同等。
共有产权人需声明同意出售。
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产权人印章、土地使用权证等。
实行计划管理,专人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并经过领导批准。
根据市场实际制定采购计划,坚持量出为入,以销定购的原则。
了解掌握市场信息,选择质优价廉、有特色的商品。
提供合法的身份证件和经济收入证明。
有配偶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共同借款人的需签订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有保证人的,需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提供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本地户籍家庭不得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宅,外地户籍每人只得购买一套。
外地人贷款买房应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交纳社会保险证明。
非京籍家庭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可购买1套住房。
这些要求可能因城市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