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的最长期限是 37天,但并不是说37天后就一定会放出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因此,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拘留后7天内,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需要逮捕,可能会批准取保候审,允许当事人走出看守所。
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14天,甚至30天。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批准逮捕,则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综上所述,拘留后37天内,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释放或逮捕,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法律程序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