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实行计划生育也是婚姻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同时,规定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夫妻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更明晰,明确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新制度,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婚姻自由和家庭稳定,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