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一些地方为从全国各地归来的企业家和名人举办迎春座谈会或投资恳谈会,频繁地使用了一个词:“乡贤”。尽管听起来很亲切,很接地气,甚至很有创意,但真正了解了“乡贤”这个词的历史演变和真正含义,就知道“乡贤”这个词不是随便乱用的,宜慎用。
乡贤,现代汉语词语的释义为: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人。
“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是国家对有作为的官员,或有崇高威望、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达,去世后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是对享有这一称号者人生价值的肯定。迄于明清,各州县均建有乡贤祠,以供奉历代乡贤人物。因之,形成一套完整的官方纪念、祭奠仪式。
历代文献,提到乡贤,也大都为表彰祭祀之意。唐代刘知几 的《史通·杂述》:“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
元代刘壎 的《隐居通议·理学三》:“此则惟知尊敬乡贤,而不自觉其谀之过也。”
明代沈德符 的《野获编·果报·戮子》,也说到了乡贤:“中丞殁后,其地公举乡贤,物论佥谓无忝此典。”
清代田兰芳在《明河南右参政石寓袁公墓志铭》中说:“皇清崇祀乡贤、前明分守河南大梁兵巡道、布政司右参政兼按察司佥事石寓袁公(袁可立子袁枢)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