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载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用于制作离婚证。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一式两份,明确离婚诉求。
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或民政局调取的结婚登记详细信息表。
原、被告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
出生证、户口簿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车辆权属登记证书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等。
欠条、贷款合同等。
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情形的证据,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证明等。
如被告被逮捕的,提供公安机关逮捕通知书;被告被判刑的,提供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或入监通知书。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诉讼离婚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由法院进行审查。
无论何种离婚方式,均需携带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
建议在离婚过程中,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都应准备齐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如有疑问或需要法律援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