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入账通常被称为 收入不入账或 隐瞒收入。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个人或企业将收入不入账,目的是为了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这种行为属于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等手段,不列或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如果行为人将单位的收入不入账,目的是为了日后占有或自己使用,则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侵吞和非法占有该收入的故意。如果数额较大,根据行为人的身份不同,可能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这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私存私放资金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加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收入不入账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偷税、贪污、职务侵占等多种罪名,具体定性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建议企业和个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