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中国的省级行政单位包括:
四川
云南
贵州
陕西
甘肃
山西
山东
湖南
湖北
江西
浙江
江苏
福建
广东
安徽
辽宁
河南
河北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青海
台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香港
澳门
这些省级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每个省级单位都有自己的政府和行政机构,负责当地的行政、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
建议:在提及省级单位时,可以参照最新的官方数据和资料,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