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通常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具体来说:
民政局由上一级民政局或省级民政厅管辖。
省一级的民政厅由国家民政部管辖。
市县级的民政局则隶属于省级民政厅。
乡镇级别的社会事务办公室可能隶属于市县级的民政局。
民政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婚姻登记
救灾救济
优抚安置
拥政爱民
区划地名
老龄工作
低保福利慈善
殡葬和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