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一般在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可以是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不一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配合。
如果夫妻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
此外,一些省份已经取消了生育头胎的准生证办理,例如江苏、湖北、山东、黑龙江等地,生育头胎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准生证。